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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本科教学方法研讨会”成功召开

发布时间:2018-12-24来源:未知点击次数:打印作者:网站管理员字号:

   2018年10月27日,我院主办的“法学本科教学方法研讨会”在光华校区光华楼601室召开。来自全国20余所高校法学院系的30余名一线法学教师及部分研究生与会。会议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院长鲁篱教授致开幕词,兰荣杰老师主持。会议共分六个研讨单元,每个单元均包括主题展示、主旨发言和自由讨论三个环节。

第一单元“如何在法学院培养法律实践技能中”由西南财经大学兰荣杰副教授主持,先以“庭立方”刑辩律师庭审技能培训的现场录像进行主题展示,介绍如何通过分解训练、模拟庭审、录像复盘和现场反馈等方法提升执业律师庭审技能。主旨发言阶段,大连理工大学法律系邵慧峰副教授认为,模拟法庭表演性偏强,深入实践的专业实习更能让学生得到锻炼。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罗鑫博士认为,法学实践技能训练也需要大学教育史和法律史的历史观和大局观,引导学生以批判思维重新认识法学和法律实践。苏镜祥副教授介绍了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三个板块、十大要点、五个步骤”的特色实践教学,并对实践教学成本、知识体系完整性、学生精力保障和案例素材收集等问题进行评价。自由讨论阶段,南开大学法学院陈兵教授首先就法学教育的知识性与实践性构成发表评论;辽宁大学法学院李岩教授也认为法学院应当重在建立学生的基础知识体系;四川警察学院的王洪芳教授则对模拟法庭的受众范围与苏静祥副教授进行了讨论。

第二单元关注“法学院小班化研讨式教学方法与评估”,在以“法律如何产生”为题进行小班化教学的现场模拟后,南开大学法学院陈兵教授首先以《公平交易法》和《比较法》课堂上如何通过文献阅读和课堂讨论进行研讨式教学进行了介绍。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王琪副教授重点强调了研究综述而非课程论文在研讨式教学中的作用。电子科技大学法律系冯露副教授介绍了基于问卷调查的小班授课模式,并强调了报告人与非报告人之间的注意力差距。西南石油大学法学院王方博士对小班化教学的成绩评价问题进行了分析。自由讨论阶段,四川大学法学院刘海蓉副教授介绍了小班化教学与非标准化考试的结合问题;重庆大学法学院苗文龙副教授则对“谁想要小班化教学?”“是否所有学生和教师都能上研讨课?”“研讨的目的究竟是什么?”以及“研讨和训练哪个更重要?”进行了回应。

第三单元为“法学院大班化知识性教学方法与评估”,首先展示全国高校青年教师教学竞赛一等奖的教学视频。辽宁大学法学院李岩教授介绍了如何通过优化课程内容和考试方式保证大班教学的出勤率。西南大学齐静副教授分析了大班教学和小班教学在目的、方法上的不同。四川大学法学院刘海蓉副教授重点分析了为什么不是所有课程都适合小班化教学。成都大学赵琦副教授则从知识和能力、主动与被动、教学与考试分离等方面解析了大班化教学的缺陷及解决方案。

第四单元为“网络公开课及翻转课堂在法学教育中的应用”,首先展示《刑事庭审技能实训》MOOC课程的“如何接待委托人”环节,并由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兰荣杰副教授介绍慕课开设的效果与问题。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屠振宇教授就慕课的成本、内容、学生素质和完课率、优先适用的课程对象等进行了探讨。兰州大学法学院李晓静博士就国际法中慕课的使用、翻转课堂的效果等进行了介绍。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印通副教授讨论了反转课堂对老师的要求、对学生自主学习的要求以及如何推广到基础课程的问题。西南民族大学法学院贺玲副教授以藏汉双语班教学经验为例,重点分析了教学过程控制的问题。

第五单元为“法学课程考核与测验方法”,首先展示了多元化的法学课程考核方式,尤其北大、清华和浙大等法学院“网红教授”们的新奇试卷。南开大学法学院阎愚副教授结合大班课、小班课、实践课以及辅助教学技术运用的争论,对课程考核、教学质量和课堂纪律等问题进行了综合分析。大连理工大学法律系赵大千博士则对考核目的与考核方式的契合与分离进行了讨论。黑龙江大学法学院于文沛博士重点分析了中西方教育、精英教育和通识教育考核的区别。四川警察学院王洪芳教授则结合公安院校的特殊性介绍了单元测验、形成性考核、思政考核的丰富实践。印通副教授进一步介绍了西南财经大学的非标准化和统一化两种考试模式。

第六单元为“法学课堂纪律与教学秩序”,在初步展示多元化的课堂纪律要求后,重庆大学苗文龙副教授从本科生的心智发育程度出发,介绍了如何通过增强课程趣味性、强化过程管理来提升教学质量的经验。黑龙江大学李贵鑫博士则从教学过程的权力关系出发,强调了维护教师权威在提升学习效果中的作用。四川警察学院周立副教授介绍了警察学院的教学秩序情况和经验,并对大班及小班教学的教学方法进行了探讨。吉林大学法学院张艳梅博士和西安交通大学权彦敏副教授也在自由讨论阶段提供了丰富的素材和深入的分析。

整个研讨会中,在每一单元结束后,都进行了热烈而丰富的自由讨论。几乎从每一次主题展示开始,不管在主旨发言还是自由讨论中,各位嘉宾在分享和争论各自教学经验和痛点的过程中,多次出现抢话筒、抢发言时间等现象。会场气氛热烈而友好,随时碰撞出思想的火花,真正实现了各位老师对法学院课堂的期待,即不仅要追求全程“到会(课)率”,更需要重视会场(课堂)“抬头率”甚至是“点头率”或“摇头率”。

本次研讨会的顺利召开,有利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为本”,推进“四个回归”,促进我院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法学教育,有效提升培养新时代法学人才的认知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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